Q1 擔任導師可以收到那幾筆費用?是如何計算費用?
主要有兩項:
1.導師費:依期班級(該家族)實際學生人數,在預算範圍內每一學生發放導師費250元,但以發放不超過60人為上限。
2.活動輔導費:學校按照實際輔導學生人數,每人每學期發給活動輔導費150元。
Q2「主任導師」也可以之領導師費嗎?
校長、學務長、各院院長及各系所主任若未擔任班級導師,其總導師採榮譽職,不支領導師費。
Q3 為什麼會有「導師費」和「活動輔導費」?上開費用事什麼性質?學生有沒有權利直接要求導師將所具領的導師費或活動輔導費捐出以進行導生活動或聚會?
目前只要您擔任導師工作,學會均會播給您兩筆費用,一筆稱為『導師費』,另一筆稱為『活動輔導費』。
上開經費均由學校編列預算支應。
發放『導師費』的目的,是鼓勵教師擔任導師工作,負責學生的輔導工作,每學期發給用於導師輔導學生之費用。
而發放『活動輔導費』的目的,是為了便利導師籌辦集體活動所需知各項經費,由學校按照實際輔導學生人數,每學期發給,由導師具領應用。
換句話說,在解釋上這兩筆費用的性質都是學校給予導師的津貼,因此由導師本於其專業判斷全權處理之,學生無權直接向導師要求捐出其所領知導師費或活動輔導費已進行導生活動或聚會。
Q4 導師費在什麼時候核發呢?
每學期依據教務處提供之學生註冊人數,核算各學系各班導師輔導經費及導師帳號,通知各學系確認後,再分別將導師費及輔導費匯入個導師帳戶。每年約4月及11月核發。
Q5 導師費是否列入導師所得計算?
導師費(含導師費及輔導活動費)為提供導師進行學生輔導工作之費用,其金額不會列入導師個人所得,所以不會併入所得稅稅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