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學年度優良導師甄選作業

112學年度優良導師甄選

為落實導師制度的實施與執行效能,鼓勵導師服務精神,以表彰服務績優、貢獻卓越之導師。

一、依據本校《優良導師獎勵辦法》辦理112學年度優良導師甄選,學系可推薦導師1名參與甄選(經系務會議通過),相關說明如下:

  • 導師曾獲本獎者,4年內不予推薦。108-111學年度獲獎導師本學年度不予推薦】
  • 全校共評選4-9名,獲選者每位頒發榮譽獎牌乙面,以資鼓勵,並提送學審會申請彈性薪資,彈性薪資金額視當年度預算核定。
  • 獲選優良導師之學系將提供學系榮譽獎金,金額視當年度預算核定,採實報實銷,相關資訊將另行通知。
  • 獲獎導師由校長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全校導師會議中公開頒獎。

二、甄選標準:

依據本校《優良導師獎勵辦法》第六條之規定,「優良導師評選及獎勵評分標準表:全學年參加導師工作知能會議(導師會議)出席狀況、全學年參加校內外相關之輔導知能研習會或課程參與狀況、全學年導師參與班會或家族會及導生互動狀況」前述三項合計分數須達25分,作為學系薦送之基本門檻。

  • 輔導學生生活、住宿、學習與活動等有具體成效者。
  • 發現學生困難問題並提供協助支持有具體事蹟者。
  • 發現高關懷學生並提供協助支持與轉介有具體事實者。
  • 推動並協助班上學生參加校內、外各項競賽爭取團體榮譽,有具體事實及績效者。
  • 鼓勵導生參與服務學習或從事正當且有益身心的社團活動,有具體成效者。
  • 導生互動紀錄(如預警輔導紀錄表、弱勢學生關懷回饋等)
  • 輔導心得。
  • 其他相關優良事蹟

三、資料繳交:

薦送資料請於113年6月3日(星期一)前,將相關資料繳交,相關說明如下:

  • 數位資料:申請表、系務會議紀錄及相關佐證資料電子檔上傳:https://form2.thu.edu.tw/3433101
  • 紙本資料1份送至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導師業務承辦人江怡峮小姐進行彙整。

詳細評選及獎勵評分標準請參考附件檔案

如有相關問題,請與導師業務承辦人 學務處生輔組江怡峮 #23109 聯繫,謝謝!